人社官网:私自诋毁职业教育,抹黑技工、技师学院将涉嫌违法!

发布日期:2026-06-26

近日,人社局发现有人在微信群、朋友圈发布《关于选择学校的问题……的虚假信息,谎称人社局办的技校学籍,毕业只能升入技师学院,毕业只能拿技工证,没有毕业证等虚假信息,违反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》第十条、第十五条、第三十七条之规定,给广大技工院校带来较大负面影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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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》第十条规定:国家采取措施,大力发展技工教育,全面提高产业工人素质。

第十五条规定:职业学校教育分为中等职业学校教育、高等职业学校教育。中等职业学校教育中等职业学校、技工学校实施。”“技工学校办学到较高层次则可申请晋升技师学院,技师学院属于国家高等职业教育范畴。

第三十七条规定:中等职业学校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,在有关专业实行与高等职业学校教育的贯通招生和培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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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》第三条明确规定:职业教育是与普通教育具有同等重要地位的教育类型,是国民教育体系和人力资源开发的重要组成部分,是培养多样化人才、传承技术技能、促进就业创业的重要途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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技工教育是职业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,技工院校学生既可参加普通高考和高校单招,亦可参加职教高考。

技工学校不可以升学,只发技工证,不发毕业证的虚假信息已在微信群、朋友圈广泛传播,误导了社会公众,严重扰乱了职业教育招生秩序,给广大技工院校招生造成了严重负面影响,人社局将积极协同有关部门依法依规予以处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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